男方爸爸妈妈结婚以前全款买房结婚以后可以加女方名吗
男方爸爸妈妈在结婚以前全款买房的,结婚以后能否加上女方的名字,这主要取决于房子目前的权属状况和法律规定,具体如下:
1.假如房子在结婚以前已经全款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,那样在无房贷的状况下,理论上是可以直接办理加名手续的,使女方成为房子的共有人。
2.实质操作中可能还需考虑其他原因,如双方是不是达成一致建议、是不是需要办理有关税费等。
3.假如房子在结婚以前购买但仍有房贷未还清,通常来讲是不可以直接办理加名的。此时,至多可以办理双方为一同还贷人,但房子产权仍归结婚以前购房的一方。
2、离婚时房地产增值部分怎么样分割
离婚时,房地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是一个复杂而敏锐的问题。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,房地产增值部分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:
1.假如一方在结婚以前支付了全部房款,并且房子的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,那样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。
2.假如一方在结婚以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,房子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但结婚以后以夫妻一同财产还房贷的,那样应以一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率计算分割增值财产。
3.假如一方在结婚以前买的房子,但另一方在结婚以前或者结婚以后在房地产证上加了名字,那样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一同财产,由双方协商怎么样分割,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。
4.假如房屋是夫妻结婚以后购买,无论登记在哪个的名下,都是夫妻一同财产,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一同财产处置。
5.在实质操作中,双方应充分知道房地产的购买时间、贷款状况、权属登记等信息,以便在离婚时合理分割房地产增值部分。
结婚以前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
找法网提醒,对于结婚以前一方贷款买房,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状况,离婚时房地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:
1.该房子有一部分是夫妻一方结婚以前个人财产,一部分是夫妻一同财产。
2.结婚以前支付的首付款及部分已还贷款是该方的结婚以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没办法根据法定分割原则分割。而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款项与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,则是夫妻一同财产,离婚时应当分割。
3.在具体分割时,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,即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置。
4.假如夫妻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,才由法院依法分割。法院在分割时,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质贡献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等原因。
5.房子所有权一般仍然归是结婚以前购房一方,也即房地产登记的所有权人。离结婚以后,房子剩余未还贷款依旧由结婚以前购房一方一个人承担,与另一方无关。
6.应该注意的是,虽然当事人选择不供应房子,房子的增值已然是客观存在,且该增值的达成也是夫妻一同还贷所带来的,因此该增值应当作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。